首次购房者提供最高150万加元新房的 GST 减免
- Enriquejonge wuwu
- 5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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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降低年轻加拿大人购买新房的前期成本,并促进全国新房建设,加拿大政府宣布:对首次购房者购买价值不超过100万加元的新房免收商品与服务税(GST),并对购买价值在100万至150万加元之间的新房提供部分 GST 减免。
2025年5月27日,财政与国家税务部长François-Philippe Champagne阁下,提交了修改《消费税法》的立法提案,拟设立首次购房者 GST 退税(FTHB GST Rebate)。该项退税措施将使首次购房者在购房时最多可节省 50,000 加元的 GST。预计此举将在2025-26年开始的五年内为加拿大人带来39亿加元的税收减免。
首次购房者 GST 退税(FTHB GST Rebate)
资格条件
如果您是首次购房者,您可能有资格申请 FTHB GST 退税,前提是您:
从建筑商处购买新房;
在您拥有或租赁的土地上自建或聘请他人建造新房;
购买住房合作社的股份。
FTHB GST 退税适用于与现有 GST/HST 新住宅退税类似的房产类型和资格条件,但进行了某些修改,以确保该退税专门面向首次购房者。
“首次购房者”的定义:
申请该退税的人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:
至少18岁;
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;
在申请当年及之前四个日历年内,未曾拥有或与配偶/同居伴侣共同拥有任何房屋(无论是否在加拿大境内),也未在自己或配偶/伴侣拥有的房屋中居住过。
GST 退税额度
结合现有的 GST/HST 新住宅退税(如果适用),FTHB GST 退税将为价值在100万加元及以下的新房提供100%的 GST 退税。
对于价值在100万至150万加元之间的新房,退税金额将按比例线性递减。例如,价值125万加元的新房可获得50% GST 退税(最多25,000加元)。
价值在150万加元及以上的新房将不符合退税资格。
不同购房方式的适用情况
从建筑商处购买新房
如果符合条件,购房者可退还最多 50,000 加元 的 GST(或联邦部分的 HST)。
资格要求包括:
至少一位购房者需为首次购房者;
该房屋将作为其主要居所;
该人需是首次入住该房产的人。
退税适用条件:
与建筑商签署购房协议的时间为 2025年5月27日(含)至2031年之间;
房屋建设需于2031年前动工,并于 2036年前基本完工。
自建房屋(Owner-Built Homes)
首次购房者自建房屋或雇佣他人建造房屋时,可申请退还用于建房所支付的 GST 或联邦部分 HST,最高 50,000 加元。
资格要求同样包括:
至少一位建房者为首次购房者;
房屋为其主要居所;
该人需是首次入住该房屋的人。
适用时间:
房屋建设开始时间为 2025年5月27日至2031年之间;
房屋需于2036年前基本完工。
购买住房合作社股份(Co-op Housing Shares)
首次购房者如购买住房合作社股份,且该合作社为新建住房支付了 GST 或联邦部分 HST,可申请最多 50,000 加元的退税。
资格要求:
至少一位购股者为首次购房者;
其购买该股份是为了居住在该合作社住房单元中;
其为首次入住该单元的人。
适用时间:
与合作社签署股份购买协议的时间为 2025年5月27日至2031年之间;
合作社的住房建设需在2031年前开始,并在 2036年前基本完工。
注意:如果合作社住房符合为出租目的建造的住房100% GST 退税条件,则不能申请首次购房者 GST 退税。
限制条件
为确保退税政策自公布日起能被真正的首次购房者公平利用,以下限制将适用:
个人一生只能申请一次 FTHB GST 退税;
如果个人的配偶或同居伴侣曾申请过该退税,该个人将无法申请;
如果购房者通过转让协议(assignment sale)取得购房权利,而原始购房协议签订于 2025年5月27日之前,则 不符合退税资格;
如果原始协议签订时间早于2025年5月27日,后续取消并重新签署新协议(或通过变更实现类似结果),新协议可能无法享受退税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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